【第四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參獎】時心鐘(十七)
文/張邇瀚
2014.09.17
我的思緒中斷。因為女偵探打開了她房間的門,準備進去拿茶包。
她的房間。真的亂到爆。
我忍不住走向前去一探究竟。
「喂!不准進來!」女偵探阻止我走進她的房間。
但說要進去,我可也真不知道怎麼走進去。
書櫃放滿小說和雜誌,放不下的直接在地上堆成數疊,保守估計約有兩百本左右,幾乎佔了房間一半的空間。舊報紙蓋在筆電上當防塵布用,牆上有一張小勞勃道尼的海報,是演福爾摩斯時的造型。衣服掛在窗邊,下面放著茶包和一些餅乾。
「辛苦了。」我拍拍女偵探的肩膀,為了向她房間的雜亂致敬,我難得用了三行來描述一個空間的景象。
「哼,這就叫專業。」女偵探連掩飾都懶了。表現出以書當床的超然姿態。
那一天晚上我留在女偵探家裡。抱歉,曾正仁。我上了你姐。嚴格來說是早就上過了。
女偵探的胸口的確沒有時心鐘。如果說我是為了確認這點才在這種時候和女偵探上床不知道有沒有人信?
真的。我也不信。
※
女偵探幫助我多瞭解到一些曾正仁的生涯。但我主要想知道的事都還沒有進展。
林思芸的身分。啟動集體失憶的關鍵。神秘女的身分。針筒男的身分。
而在我和女偵探翻雲覆雨後一天,可樂參雜硫酸的事件出現第二位受害者。可樂瓶上一樣被確認有被人為打出的小孔。
這次受害者在私人假夜店附近。這代表兇手幾乎可以肯定是針筒男。
這使我決定先去處理針筒男的問題。一方面是阻止增加被害人,一方面曾正仁的死對我來說有責任。
說責任是有點奇妙。時心鐘注定曾正仁必須在當時死去。我只是實現這結果的推手之一。但我可不是薛丁格。時空謬論不在我的追查範圍。而且顯然我比薛丁格帥。
我想起遇到針筒男時,我有用手機拍下他的一些照片。
照片裡是針筒男在幫啤酒結帳。他一手拿錢,另一手拿著也手機。攝影鏡頭:對準我。
巧合?還是他知道我在拍他?
我對他拍照的樣子可能也被他的手機拍下來。那角度能清楚拍到我帥氣的臉。怕他會用我的照片去網路上騙純情小女生。這不得了。
我的照片只照到針筒男的背影。他穿著連帽大衣,因此不說臉,連髮型都無法從照片上得知。
現在我當然也記不起針筒男的容貌,也許當時就沒看清楚過。
我需要去那家便利商店取得攝影機的內容。
那家便利商店的店員當時一樣。我和他打招呼。他點點頭,還記得我。
「哈囉。我想問一下。你還記不記得上次我來買東西時遇到的客人?」我問。說不定這店員能記住針筒男的臉。
「呃。我只記得那個化妝很濃的女人。」這店員講話還是一樣直。來做服務業真是埋沒人才。
「好吧,謝謝。我能和你們店長說說話嗎?」我打算直接進入重點。除非店員是正妹,否則我沒必要用上說話技巧。
「不能。我的第六感告訴我你會說我壞話。」好直!這店員講話超直接!如果政客有他一半直,國家的未來必定勃起。
「你誤會了。我是想尋找當時的一個顧客,因為一些原因,我需要知道那個人的長相。所以想請你們店長調監視器。」我大概解釋一下。
「本店不會因個人要求去調監視器,此舉會造成其他顧客隱私受損。我認為店長會這樣回答你,所以就代替店長回答了。」他說。
這傢伙真是我看過最有趣的便利商店店員,要不是現在碰壁的是我,我一定會欣賞這種特殊個性。問題就在現在碰壁的是我無誤。
我開始後悔一開始沒做一些交涉技巧。交談對象出現警戒心時,談話通常很難突破僵局。
不過你以為我是誰?我可是記者耶。
「我是記者。」我直接攤牌。以剛克剛,以直打直。鐵支啦!
「那我告訴你,我就是店長。」他竟然出同花順!
我傻了一下。
「很多人都以為我是店員。真是的,誰規定長的年輕就不能當店長?」他聳肩。
「請問你幾歲?」我問。
「三十五。」他微笑。
屁啦!這傢伙開什麼便利商店,應該去代言保養品才對。明明就長的一附大學新鮮人的菜鳥樣。
好好好,我的錯。我不該以貌取人。我發誓以後坐公車會讓座給年輕正妹,然後看到老年人會先懷疑他是不是長相糙老的國中生。
「既然你是店長,那我就詳細說明一下。」我從腰包拿出幾張報紙,指著曾正仁事件的新聞。
「這份報紙上死者所喝的參有硫酸的可樂是從此店購得,所以我懷疑硫酸是由當時在店裡的一位男子注射進飲料內。」
「我這家店一天會有數十位男性進出,你怎麼會鎖定其中一個?」他問。很合理的問題。但我很難回答。
選項一:坦承那杯可樂是我買的。但這要解釋到為什麼反而是曾正仁喝到飲料之類的,且我自己也會被懷疑。
選項二:這是機密資料。
「這是機密資料。」我決定選項二。
「侵犯隱私和破解機密不就是你的工作嗎?」他讓我意識到我是個記者。
我膝蓋中了一箭。這年頭記者不好當。
「我懂了。我明白你的立場。也接受。即使這會讓這起案件被破的時間被拖延,並增加被害人數量。但我明白,真的明白你的立場,我這就不打擾你做生意。」我作勢離開。用罪惡感壓他。
「等一下。」他叫住我。我停下離開的腳步。
「和我說明一下這個事件,我重新判斷該不該幫你調畫面。」
第一局,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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