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
文╱張英珉
獲BenQ真善美獎之後,有許多朋友開始知道我會畫圖,每次見面總要求我畫個紋路、圖像在手上,或是筆記本的角落裡。有人問我什麼時候開始想畫圖,我說國小時就喜歡,但那不過是塗鴉,上不了公布欄的榮譽榜,國中後,台灣進入漫畫風行的世代,我開始夢想成為漫畫家,但這個想法很快隨著升學壓力而破滅。
不過,喜歡畫圖這件事情,一直都沒有從生命之中消失。也許不能成為漫畫家,但隨意塗鴉一些什麼依舊非常有趣。這樣的念頭隨著人生進展,直到轉科學習視覺傳達之後,我才真的開始畫圖。不過,學校裡的老師看了我的圖畫,希望我重修色彩學,因為我辨色與用色不符合規則。儘管有些氣餒,但我儘可能地跟上進度,一直畫著,拿到隨手可得的素材,只要一隻筆一張紙就可以專心度過幾小時,有時低沉的心情就好了起來。
簡單拿起筆畫下一些圖樣,替生活留下一些畫面,不管是畫在課本上,讓課本角落的頁碼處成為翻頁的動畫,還是在同學傳來的紙條上亂畫。我想,時光不會再來,生澀的感覺也永遠不再,畫下一張張圖,像遊戲玩耍,留下一些可以追索記憶的線頭,許多年以後回看,總能想起當初畫下圖案時的心情與場景。
我想隨處塗鴉這件事情,在我的人生中將會繼續下去,作為一種永不間斷的人生紀錄,這是獲獎之後,讓我更加肯定的一件事情。